关于举办“放歌祖国”—天翼手机杯第四届威海市青年歌手暨新作品演唱大赛
添加日期:[2015/8/26 16:24:05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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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市委宣传部、文联,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宣传部,南海新区工委办公室:

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热情讴歌伟大的祖国,赞美美好生活,积极配合“君子之风·美德威海”的建设,进一步发现和培养我市歌坛人才,繁荣音乐创作,推动我市的音乐事业发展,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、威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,举办“放歌祖国”天翼手机杯第四届威海市青年歌手暨新作品演唱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

     威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承办单位:威海市音乐家协会、

协办单位:中国电信威海分公司

二、参赛作品歌颂党、歌唱祖国、赞美幸福生活,作品内容健康向上。

三、比赛类别美声、民族、流行三种唱法,独唱、重唱、组合演唱(不超过5人)均可。

四、参赛年龄18至35周岁(1997年1月1日至1980年9月30日出生)。

五、奖项设置每种唱法设金奖2名、银奖4名、铜奖6名,优秀演唱奖、新作品奖、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

六、时间安排:

1、报名时间:自下发通知之日起至8月25日前,由各区市、相关院校自行选拔歌手进行预赛,并推荐各种唱法选手不超过3名参加决赛,不收参赛费。

2、报名办法:各市区委宣传部、文联和相关院校可集体组织推荐报名。

3、报名要求:参赛者须填写“参赛选手登记表”并贴2寸免冠照片1张;交身份证复印件、自选歌曲(歌谱)1份、新创歌曲(歌谱)7份和光盘1份。

4、报名地点:威海市音乐家协会(文化二路108号307室),电话:5168811,13963193817联系人:姜亚非

5、决赛时间:8月下旬,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
七、有关说明:

1、参加决赛的歌手,比赛时只演唱一首歌曲,可自选歌曲也可以选新作品歌曲。

2、新作品奖:比赛时,鼓励参赛选手演唱威海本地作者创作的新作品,并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。演唱新作品的选手在比赛成绩总的分数上加0.05分。

3、新作品要求:凡是2013年以来创作未正式出版或制作成音像制品发行的作品,均可参赛。

4、荣获金奖的选手,将直接推荐参加今年9月中旬由山东省文联主办的“第十届山东省 ‘齐鲁风情’青年歌手暨新作品演唱大赛。

各部门、单位,要高度重视这次歌手比赛,抓紧时间、广泛发动、认真组织,切实把本地、本校的优秀歌手、优秀音乐作品选拔和推荐上来,确保这次比赛圆满成功。

附:参赛选手登记表

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    威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2015年8月14日

“放歌祖国”—天翼手机杯

第四届威海市青年歌手暨新作品演唱大赛

参赛选手登记表

编号: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抽签号:

姓  名

 

性别

 

 

 

 

出生年月 

 

民族

 

报送单位

 

选手单位

 

职  业

 

唱法

 

通信地址

 

邮编

 

联系电话

 

 

 

参 赛

歌 曲

 

 

 

 

 

报送单位盖章

 

年 月 日 

注:此表可复印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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