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“放歌祖国” 威海市第五届青年歌手暨新作品演唱大赛的通知
添加日期:[2017/8/15 14:33:43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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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各区市委宣传部、文联,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宣传部,南海新区管委办公室,各驻威高校:
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热情讴歌伟大的党、伟大的祖国,赞美美好生活,进一步发现和培养我市歌坛人才,繁荣音乐创作,推动我市的音乐事业发展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。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、威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研究决定,举办“放歌祖国”威海市第五届青年歌手暨新作品演唱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组织机构
  主办单位: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
  威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  承办单位:威海市音乐家协会
  二、参赛作品:歌颂党、歌唱祖国、赞美幸福生活,作品内容健康向上。
  三、比赛类别:美声、民族、流行三种唱法,独唱、重唱、组合演唱(不超过5人)均可。
  四、参赛年龄:18至35周岁(1999年1月1日至1982年10月30日出生)。
  五、奖项设置:每种唱法设金奖2名、银奖4名、铜奖6名,优秀演唱奖、新作品奖、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
  六、时间安排:
  1、报名时间:自下发通知之日起至9月30日前,由各区市、相关院校自行举办歌手选拔预赛,并推荐各种唱法选手不超过3名参加全市决赛,不收参赛费。
  2、报名办法:各市区委宣传部、文联和相关院校负责组织推荐报名。
  3、报名要求:参赛者须填写“参赛选手登记表”并贴2寸免冠照片1张;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,新创歌曲(歌谱)7份和光盘1份。
  4、报名地点:威海市音乐家协会(威海市海滨中路26号608室),电话:5168811,13963193817联系人:姜亚非
  5、决赛时间:10月中旬,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  七、有关说明:
  1、参加决赛的歌手,比赛时只演唱一首歌曲,可自选歌曲也可以选新原创作品歌曲。
  2、新作品奖:比赛时,鼓励参赛选手演唱威海本地作者创作的新作品,并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。演唱新作品的选手在比赛成绩总的分数上加0.05分。
  3、新作品要求:凡是2015年以来创作未正式出版或制作成音像制品发行的作品,均可参赛。
  4、荣获金奖的选手,将推荐参加由山东省文联主办的山东省 “齐鲁风情”青年歌手暨新作品演唱大赛。

  各部门、单位,要高度重视此次歌手比赛,抓紧时间、广泛发动、认真组织,切实把本地、本校的优秀歌手、优秀音乐作品选拔和推荐上来,确保这次比赛圆满成功。


  附:参赛选手登记表
  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    威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  2017年7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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